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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年秋季法国布列塔尼欧洲高等美术学院交换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03-22 10:23  

  

我校与法国布列塔尼欧洲高等美术学院(以下简称布列塔尼美院)于2015年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备忘录,近期签订交换生项目协议书。为做好我校2019年秋季赴布列塔尼美院学习的交换生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我校与布列塔尼美院开展互派交换生工作,2019年秋季学期布列塔尼美院将接收我校4名学生至该校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期,免交布列塔尼美院学费,赴法往返交通费、签证费、在法期间食宿、生活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学习期满后,布列塔尼美院发放成绩证明。赴法学习学生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

二、选拔范围

 

   美术学院和设计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2017级本科生。

 

选拔条件及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优秀思想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人际关系和谐,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符合申请学校的各项要求。

(二)语言要求:应具备一定的法语或英语水平。

(三)推荐人数: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各推荐2名优秀学生。

 

四、选拔办法和要求

 

 (一)二级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二)为确保评选工作公正合理,二级学院要将推荐人选名单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三)入选学生填写“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附件1),所在学院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四)二级学院需撰写推荐工作报告(包含对学生思品、学业、外语能力等综合评价)并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材料送交时间

 

请于4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国际交流合作处:

1、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

2、学院推荐工作报告。

 

六、材料报送地址

 

文东校区艺术剧场215房间,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10884332@qq.com。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 0531-86423245

附件: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附件1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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