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对于拟报考专业,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6月25日
三、招生专业
详见山东艺术学院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gs.sdca.edu.cn/info/1018/1869.htm)
四、提交材料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可通过山东艺术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页(http://gjjlhzc.sdca.edu.cn/)了解相关信息,并下载招生简章和申请表格。请将申请材料扫描后,在报名时间内发至邮箱:study@sdca.edu.cn。请考生在上传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邮件主题标注:姓名+2021年台湾地区学生入学申请材料字样)。
请学生提供以下材料:
1.《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必须加盖中学印章);
4.中学在读证明(需加盖中学印章并注明学籍号);
5.申请学生须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其本人的学测成绩等信息,并提供经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6.体现申请人自身能力水平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
7.拟报考专业的个人作品视频或图片;
8.电子版一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标注姓名)。
五、选拔程序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并结合申请材料、专业水平情况择优录取。
六、录取
我校将预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名单报送至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七、入学及在校管理
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者,即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山东艺术学院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八、收费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学校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九、其他
1、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艺术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本简章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东艺术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0531-86423245 传真:0531-86423253
邮箱:study@sdca.edu.cn
网址:http://gjjlhzc.sdca.edu.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剧场215室
邮政编码:250014
附件1: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docx
附件2: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