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函〔2021〕45号),现就2021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期限和标准
(一)资助类别:访问学者。
(二)资助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三)资助标准:
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资助人民币5万元;留学期限为12个月的,资助人民币10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心健康。
(三)申请者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培养前途。
(四)原则上只受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申请。
(五)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六)申请人员应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被录取的人员在出国前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申请时外语水平已满足条件者优先录取。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2.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3.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4.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语种一致)。
5.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含)以上。
6.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7.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合格水平。
8.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七)申请人员年龄与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5年(即2016年5月之前参加工作)方可申报;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2年(即2019年5月之前参加工作)方可申报。
三、申报名额
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山东艺术学院教师申请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表》(附件1)并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自2021年开始,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将通过 网上进行申报。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7日一6月17日登录山东省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服务平台http://sdtj.sdei.edu.cn:8318/1ogin/10gin~toIndcx 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材料。并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在线填写,导出后在申请人保证书上签字后扫描上传)。
2.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扫描件。
4.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5.国外单位邀请信扫描件(若无可不附)。
五、评审、录取
(一)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二)已有外方邀请函或外语水平已符合派出要求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优先录取年龄在40周岁以下、已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申请人员。
(四)申请人的留学国别按照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国别进行评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申请人留学目的地不得填报港澳台地区。
(五)原则上被录取人员不得申请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
(六)被录取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6月30日。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如因疫情原因导致录取人员无法在有效期内派出,省教育厅将视情统一安排延期。
六、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我省公派出国留学有关规定及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按期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出国留学人员凡中断学习、提前或未经批准延期回国的,将根据《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和相关规定追究本人及其担保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18日下午17点前完成在线申请,并将申报材料《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山东艺术学院教师申请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表》(纸质和电子版)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文东校区艺术剧场215房间),邮箱地址:2510884332@qq.com。
申请人对其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申请人出国留学资格。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6423245(63245)
电子邮箱:2510884332@qq.com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6月7日
附件:
1. 山东艺术学院教师申请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表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