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根据我校与法国布列塔尼欧洲高等美术学院签订的友好合作备忘录及交换生协议,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春季赴法国布列塔尼欧洲高等美术学院学习的交换生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与布列塔尼美院开展互派交换生工作,2025年春季学期(1月中旬-5月中旬)布列塔尼美院将接收我校2-4名学生至该校学习,学习时间为4个月,免交布列塔尼美院学费,赴法往返交通费、签证费、在法期间食宿、生活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学习期满后,布列塔尼美院发放成绩证明。赴法学习学生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
二、选拔范围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传媒学院2022级本科生、2023级研究生
三、选拔条件及人数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端正、人际关系和谐,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符合申请学校的各项要求。
(二)语言要求:应具备较高的法语或英语水平。
(三)推荐人数: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传媒学院各推荐2名优秀学生。
四、选拔办法和要求
(一)二级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二)为确保评选工作公正合理,二级学院要将推荐人选名单张榜公示, 接受监督。
(三)入选学生填写“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附件1), 所在学院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四)二级学院需撰写推荐工作报告(包含对学生思品、学业、外语能力等综合评价)并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初选的6位学生准备个人申请函(法语或英语)、作品集(后续有具体要求、样板)由法方终选确定2-4名学生。
五、材料送交时间
(一)请于7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国际交流合作处:
1、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
2、学院推荐工作报告
(二)请于7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邮箱
1、法语或英语申请函(后续提供指导)
2、PDF版作品集(后续提供指导)
六、材料报送地址
长清校区411房间,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nternational@sdca.edu.cn
联系人:李婷婷老师 电话 0531-86522529
附件:
1、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
2、留学所需费用参考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6月28日